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47.出埃及记25:31-39.要用纯金作一个灯台;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灯台的座、干、杯、石榴、花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一个枝上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灯台上有四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它要使灯盏向上,在它脸前发光。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也是要纯金做的。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
“要作一个灯台”表属灵天堂。“用纯金”表它必须源于属天良善。“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表它的一切必须源于良善。“灯台的座、干、杯”表属世层里面的属灵事物。“石榴”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花”表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表这二者必须形成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层的一部分。“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表整体上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或能力。“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表就良善和真理而言的完全或完整性。“有三个杏仁状的杯”表就源于良善的记忆知识而言的完全或完整性。“一个枝上”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有石榴、有花”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和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具有同样的含义。“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表就属灵天堂中的一切事物而言,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灯台上”表它的中间,一切事物皆通过它而被聚集在一起,能力也源于它。“有四个杏仁状的杯”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记忆知识。“有石榴、有花”表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记忆知识。“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表为了每一个真理的良善的记忆知识。“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表就属灵天堂中的一切事物而言,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以及能力必须源于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表完美无瑕,因为它全由相同的良善构成。“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表来自它的神圣属灵事物。“它要使灯盏向上”表属灵天堂的光。“在它脸前发光”表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良善。“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表属世层中用来洁净和清扫的事物。“也是要纯金做的”表这些也必须由良善构成。“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表属灵良善连同其记忆知识所源于的属天良善。
56.再者,承认、信仰并热爱主的地方就是天堂。敬拜主的多样性是由各个社群的良善的多样性产生的,但这种多样性有益无害,因为天堂的完美由此而来。这一点很难被清楚理解,除非借用学术界常用的术语,并通过这些术语说明整体若要得以完善,就必须由各个不同部分形成。每个整体都凭各个不同部分而存在,因为一个没有构成要素的整体什么也不是;它没有任何形式,故没有任何品质。另一方面,当一个整体凭各个不同部分而存在,并且这些各个不同部分处于一个完美的形式,在这个完美形式中,每一部分都像亲密朋友那样与另一部分相继联结时,这个品质就是完美的。天堂就是一个由以最完美的形式被排列的各个不同部分所产生的整体,因为天堂的形式是所有形式中最完美的。该形式就是一切完美的起源,这一点从感染感官,以及心智的一切优美、愉悦和快乐的性质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品质是从要么依次共存、要么依次相随的适合与一致的许多部分的和谐与协调性,而非从其它源头存在并流出的,永远不会从一个脱离许多部分的整体存在并流出。多样化带来快乐的说法由此而来,并且众所周知,快乐是由多样化的性质决定的。从这一切,如在一面镜中那样可以看出,即便在天堂,完美如何出自多样性。因为灵界事物能从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事物,如在一面镜中那样被看到。每个整体都来自许多部分的和谐与协调性。否则,它没有任何品质(457节)。整个天堂由此成为一个整体(457节)。因为天堂的一切都关注一个目的,就是主(9828节)。
2258.“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从“审判全地的”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全地的”在内义上表示产生真理的良善本身。这在代表性教会也以祭司来代表,因为祭司同时也是审判官或士师。作为祭司,他们代表神性良善,作为审判官或士师,代表神性真理;但“审判全地的”表示这两者,这从第一卷各个地方所解释的“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但在此从这个教会的代表来证明这些事太冗长乏味了。然而,“公平”表示真理,如前所示(2235节)。从这些话的含义,同时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明显可知,“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
为了理解这些事,要知道,有两样事物或说两种成分构成整个天堂的秩序,并从天堂而存在于整个宇宙,即:良善和真理。良善是秩序的主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仁慈;真理是秩序的次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真理。神性良善判所有人都上天堂,但神性真理判所有人都下地狱。因此,如果主的仁慈,也就是良善的本质,或说祂的良善,不是永恒的,那么所有人,无论有多少,都会受到诅咒。这就是“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句话的意思(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1728节)。
尽管如此,邪恶之所以被判下地狱,不是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而是因为人将自己与神性良善分离。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人将自己送入地狱,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1093, 1683, 1857, 1861, 2121, 2258节)。神性良善在这方面与神性真理结合,即:除非恶人与善人分离,否则恶人就会伤害善人,并不断试图摧毁秩序;因此,防止善人受到伤害是出于仁慈。这在地上的国家也一样;恶行若得不到惩罚,就会玷污整个国家,从而摧毁它。由于这个原因,君主或法官惩罚邪恶,并将作恶者逐出社会,比不合时宜的宽大处理他们显得更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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